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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广悟早报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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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惹争议,依法说案还儿子
4月16日,十里办事处28岁的殷某到武胜关镇综治办寻求法律帮助,她告知工作人员:自己6年前与恩施的李某相识,没有领取《结婚证》同居3年,一直没有孩子。因为不孕,花费医疗费7万余元。为了生孩子,她在前友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第二位男子黄某同居2年,依然没有怀孕。后与广办一36岁的第三个男子同居2年,怀上孩子后与第一个男友领取《结婚证》,生下一男孩,现有10个月了。孩子出生后,殷某将孩子的《出生证》填上第一个非法同居的男友李某的名字,并将孩子的户口上在这位男友的老家恩施。随后,付给第三位男友胡某6000元钱,以作了断。可是,4月15日,胡某将殷某及其儿子骗到广办,提出要求殷某支付补偿费2万元。殷某没有办法,只好托熟人找到武胜关综治办。
综治办主任根据殷某的情况,与广水办事处公安分局取得了联系,公安干警传控制孩子的胡某到分局接受讯问。胡某提出亲子鉴定,可是又不出鉴定费。于是,综治办主任带殷某去广水法庭起诉。法庭法官一行三人去胡某住地了解情况,胡某执意不还孩子,没有办法,法院只有按程序立案判决。
孩子已经两天没有吃奶,殷某非常着急。17日下午4时,综治办主任开车找到胡某,明确告诉他的这种行为属非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向胡某讲解如果既不做鉴定,又不归还孩子,即构成刑事案件的道理。随后找到该村的孙书记,请孙书记与胡某沟通,迅速归还孩子,维护孩子的吃奶权利,保证不影响孩子的生命健康。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胡某明白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于18日上午9时,将孩子归还给孩子的母亲,没有索要一分钱。
孩子终于安全地回到了母亲的身边,三天的隔离消瘦了许多。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依然没有科学的结论,非法同居导致的争议告一段落,非法同居惹出的纠缠和情感伤害依然没有完全结束!
法院也许以《调解书》化解矛盾,在没有亲自鉴定结论的时候,国家的法律只能支持李某与殷某领取《结婚证》的合法行为,因为孩子的户口上在李某的名下,已经构成法律事实,哪怕也许孩子不是李某的,法律就是这么的机械和死板,只能暂时认定是李某而不是胡某的,有了本本和没有本本就是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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