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招考委〔2012〕3号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随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工作局,市直各单位,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 《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已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随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2012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为做好全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高中教育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实行“阳光招生”,巩固“十个统一”招生平台;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发展、错位发展、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擦亮“阳光教育”品牌; (二)坚持依法治招,实现“全市一盘棋”; (三)坚持依法收费、资助贫困,兴办“幸福教育”; (四)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统筹发展,推进高中学校布局调整。 三、招生录取 统一组织领导,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机构实施,统一招生宣传,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统一信息标准。 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指将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指令性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并按分配的名额录取。中考统一招生,指全市统一考试,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划定批次,统一录取。 (一)招生计划 将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一次性分解到普通高中学校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范围 市直普通高中面向全随州市招生;其他普通高中在其驻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 (三)志愿填报 1、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在各乡镇(办)政府所在地的联通公司“网报点”上,或在考生家中,或在考生就读学校,自主填报、修改志愿。除考生法定监护人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打开考生《网报密码条》,不得干扰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在考生正式填报志愿前,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招考办统一要求,认真组织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训练。考生在向学校领取《网报密码条》和《致考生家长一封信》后,及时送交法定监护人。考生法定监护人和考生要认真阅读《致考生家长一封信》,共同在《致考生家长一封信》上签字确认。 《致考生家长一封信》上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说明及三项确认条款。确认条款为:1、已了解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方法及注意事项;2、《网报密码条》未被启封;3、在《致考生家长一封信》上签字后,网上填报志愿因个人原因造成网报密码泄密或志愿填报失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网报密码条》由考生或考生监护人领取,由监护人启封。考生监护人在收到《网报密码条》时,若发现被启封过,请及时与《网报密码条》上标注的举报电话联系。市招考机构负责督办。志愿信息按规定时间一经最后锁定,将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动网报志愿信息。 2、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学校分批、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资格线等相关信息。 3、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 省级示范高中(随州)联合体(随州一中、随州二中)、随县一中、广水一中、曾都一中。 第二批次: 随州欧阳修中学、随州汉东中学、随州实验中学、随州白云高中、随县二中、广水实验高中、广水二中、广水四中、广水三中、广水育才高中、广水益众高中、广水文华高中、曾都二中。 4、各批次指令计划设二个志愿。招生时,按计算机系统设定的志愿顺序投档录取。 5、对指令计划招录不足的学校,先在线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招录不足时,经市招考委批准,可降批次录取有志愿学生;第二批次生源不足的学校,经市招考委批准,可在降20分以内录取。 6、录取顺序 依批次顺序先指令计划,后择校计划录取。 (四)中考成绩呈现方式 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A)、中分段(分数)和低分段(C)方式呈现。A等考生报考“招生范围”内的任何一所学校,都将被录取。 (五)划线 根据全市中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对各批次确定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即批次资格线。 择校生资格线在各校指令计划批次资格线下50分内。 (六)录取 1、指令计划生遵循“网报志愿优先”原则,依序录取。 2、择校生计划生遵循“交费志愿优先”原则,先交费者先录取。如“网报志愿”与“交费志愿”相冲突的,以“交费志愿”为准。择校生录取工作,均限于下一批次指令计划录取启动之前完成。 3、公办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新生到招生学校领取由市招考办签发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凭缴费发票存根、入学通知书、初中学籍卡、中考准考证和普通高中招生签录名册,按省教育厅规定注册学籍。 凡逾期不注册学籍的,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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