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罗欣 通讯员梁炜 实习生汤晔报道:继在全国率先启动“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后,我省又出台一项创举:昨从省教育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从今年开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县城)新录用教师(以下称“新录用教师”)实行“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新机制,今年将招录1.7万名。 据介绍,新录用教师招录对象为在岗的未入编的符合条件的资教生(含特岗生)、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新录用教师实行年薪制,在边远贫困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5万元。在其他地区任教的每人每年3万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增,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记者调查了解到,3万元年薪的水平高出大多数乡镇公务员的年收入。 省教育厅表示,此举旨在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据介绍,现阶段农村义务教育存在一个“老难题”:县城中小学待遇好些、环境好些,在乡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千方百计往县城挤,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老化、知识更新速度慢、农村孩子“基础不牢”、城乡教育均衡亟待推进。
为鼓励优者在农村体面教书、尊严生活,此次还出台了其它政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考核时,可高于城区教师12%;给农村教师买医疗和养老保险;对在农村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每月发放定额补助;为新进教师、城乡交流教师建设周转房;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保障范畴;每年选派农村教师参加海外培训等。 据介绍,此举标志我省改善农村教育的努力,正从资教行动计划变成一种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