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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11250478/2011-02179主题分类:农业发布机构: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生成日期:6/26/2012标 题:市农业局解读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关 键 词:农业市农业局解读市政府《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6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6月25日,市政府正式下发了这份文件。
6月26日,市农业局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局局长吴恒斌就《实施办法》进行了深度解读。
出台背景
吴恒斌介绍了《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他说,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具有重大意义。
2011年12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实施农业强市的战略。2012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暨农业强市工作会议,作出了建设农业强市的战略决策和部署。3月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6月25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业强市建设的决定》。这些都为我市出台《实施办法》提供了政策机遇和平台。
当前,我市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较快发展并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带动农业一二三产业互动发展,推进农业强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但是,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现状与实现这一要求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融资难、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已成为我市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强市的“短板”。
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问题,迫切需要出台《实施办法》,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发展。
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
黄冈日报记者:《实施办法》涉及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领域,含金量高、有突破、有创新的政策有哪些?
吴恒斌:《实施办法》提出的政策措施涉及范围广,针对性强,比较突出的支持政策主要有十项: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纳入到大别山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范围。从2013年起,符合支持条件的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大别山试验区产业发展基金范围。
支持龙头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项目,经科技部门确认后,在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中按当年实际完成额的1%给予支持。
支持龙头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三品”申报认证。优先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在农业信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认证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服务,协助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现代物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铁路、交通运输部门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宗农产品和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
支持龙头企业扩大出口。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自营出口权和外贸流通经营权,并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口的农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口退税率,并优先办理出口退税。
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向龙头企业倾斜。积极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好项目规划设计、项目申报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项目。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沼气建设项目、阳光工程培训项目、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等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加大税收扶持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所得、产品研发、设备购置、原料采购等方面给予税收优惠。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由市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办公室会同市人行、市银监局选择确定具体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支持全市龙头企业发展的承贷单位,搭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平台,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服务收费最优惠。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免费办理各项手续,在城建配套费、排污费、水费、电费、市场管理费等方面执行国家优惠政策。
用地优先审批和收费优惠。保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用地,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审批,用地各项费用按国家重点项目用地标准最低限执行。
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黄冈日报记者:《实施办法》出台后,市农业局在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上有何具体举措?
吴恒斌:《实施办法》出台后,市农业局将把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作为建设农业强市的一项具体举措来抓,结合农业部门职能,紧贴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我们将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工夫:
抓宣传发动,造舆论氛围。市农业局将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出台《实施办法》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向广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生产基地农户详细介绍《实施办法》,在全市上下营造出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农业强市建设的强大气场和浓厚氛围。
抓部门联动,强工作合力。农业部门将与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各自部门职能,落实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抓项目扶持,促企业发展。农业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开展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优先安排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沼气建设、阳光工程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抓利益联结,建产业链条。农业部门将继续支持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合作、“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新型组织模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建大基地,办大产业,将粮油、茶叶、中药材打造成产值过百亿元的产业。
抓指导服务,创优质环境。农业部门将牢固树立“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民、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向全社会推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发展理念。在农业信息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认证等方面给予龙头企业指导和服务,协助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认真组织“黄冈市农业产业化综合十强龙头企业”和“黄冈市农业产业化行业五强企业”评选活动,提高龙头企业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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