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微信登录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搜索
查看: 1550|回复: 0

黄冈市将建立追溯系统 生猪产品须凭“身份证”上市

[复制链接]
来自
广东
精华
1

1173

主题

2817

帖子

3215

积分

中尉

Rank: 6Rank: 6

积分
3215

IP属地:广东省深圳市

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2-7-31 18: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获悉,为实现猪肉制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管,确保让市民吃上放心猪肉,我市生猪产品将凭“身份证”上市。
  据悉,市商务部门将根据8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对全市生猪市场进行严厉监管,从生猪收购、屠宰、加工等环节入手,按照《办法》要求,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产地、进厂(场、点)时间、数量、供货者、屠宰和检验信息以及生猪产品出厂(场、点)时间、品种、数量、流向等信息。即发现屠宰的生猪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商务部门报告。严防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病死猪肉、有毒有害猪肉、注水猪肉等流入市场。
  市商务部门提醒,生猪猪源在必须来自非疫区,具有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生猪改割证、带有耳号,待宰前生猪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生猪屠宰后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测合格证,宰杀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配送至各市场和超市进行销售,冷鲜肉必须实行冷链运输。当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及产品,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时须有商务部门执法人员在场监督,并摄像留存。消费者如在购买生猪产品时发现有问题,可即时拨打12312举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