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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女子扶倒地老太被指撞人 受伤老太获赔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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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9-12 0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太说被撞倒了,年轻的女士称是主动上前帮扶。9月初,西陵法院对这起宜昌版的“女彭宇案”予以调解,女士向老太补偿5000元。今年6月底,西陵区法院受理了宜昌版“女彭宇案”。受伤的是一位万姓老太太。万老太称,2012年1月13日下午1时30分许,她和儿子及几个朋友在宜昌长途汽车站对面的公汽站台等人,被梁女士撞倒致左手骨折,要求小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万余元80后的小梁甚感委屈,她称事发时正和朋友准备乘坐公汽,从长途汽车站的广告牌背后出来时,确实没有碰到万老太,反倒是万老太倒地瞬间撞到了自己身上:“我当时第一反应,是老人摔倒了需要帮助,所有我才上前扶她。”一个称撞,一个称扶,双方争执不下,纠纷惊动了110,也惊动了媒体;110进行调解无效,媒体甚至登报公开寻找目击证人。这起纠纷最后诉至西陵区法院,今年8月份本案开庭审理。在法庭上,万老太和小梁各自坚持自己的主张,但双方均无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在此基础上,法院进行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小梁补偿万老太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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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9-12 09: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法:

1、首先这个法官和南京那个没区别,是个SB,双方一人一半责任,,

2、宜昌真落后,长途车站连监控都装不起,来十堰看看吧,车站你想在角落尿尿都能拍到

3、这老太,会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说明懂行情啊,还有老年人一般误工费没有吧,没上班的,哪有误工一说,要4万应该是讹人,宜昌人的素质啊,建议今后全国的老百姓少去宜昌玩吧,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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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9-12 09: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防火防盗防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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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2-9-12 0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珍爱生命,远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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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2012-9-12 10: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说不好谁对谁错,建议大家还是不要随便发表宜昌如何如何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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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2012-9-12 10: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方都有朋友,证据还真不好说,再说,不一定有朋友注意老太是如何倒下的。
最好的办法是远离老人。因为一碰就散架的身子骨伤来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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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2-9-13 0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sui 于 2012-9-13 01:14 编辑

操什么社会。我只想说是人性扭曲时代,做好事反而被诬陷,“谁敢去”除非你是富二代。就
算富二代最多一天只能扶一个,像这样的人早点去死吧,  没有人会同情你,想攻击我的网友来吧!叫我们怎么去帮你,还有没有人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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