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培训要进行分层分类 车城之声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要求,干部培训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分层分类,努力形成党校、行政学院为主,高等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网络培训广泛运用,更具活力和开放性的培训格局。 领导干部培训。突出抓好党政“一把手”和新提拔干部的学习培训,全面抓好科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努力让每一名领导干部5年内脱产培训1个月。在党政正职培训方面,每年组织1-2期培训班,到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校、培训基地学习培训;在新任领导干部培训方面,实施“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确保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初任培训在提拔1年内得到落实。在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方面,根据年度全县工作重点,每年举办三至四期专题培训班,每次不少于1个月。同时,认真做好参加省、市委党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学员选送工作。 后备干部培训。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切实抓好优秀中青年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适时举办科(局)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年选派一批科级后备干部开展双向锻炼(乡镇到县直,县直到乡镇),将后备干部派到急、难、险、重的工作岗位进行磨练。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全面提高各个层次后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县委提供充足的干部储备。 一般干部培训。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其他各类培训。重点做好中层骨干培训,将中层骨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力争五年内轮训一遍。协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政府部门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重点培训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等课程。由县委政法委会同政法部门制定“十二五”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强化法官、检察官、警官培训,努力提高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对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干部培训,由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