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关注家乡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2012年11月6日下午13时27分,您在东湖社区荆门论坛发贴《泉口一路货车抛洒何时了?居民和环卫工人很受伤谁来管?》,我局获悉后高度重视,当即派市容处分管领导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路段确实存在抛洒污染路面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泉口一路车辆抛洒的监管力度,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加强日常监管力度。2、抓好源头管理。(1)逐步与城区各砂石场、煤场及城区建筑工地等散装货物运输的源头单位签订《运输散碎物资运输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责任书对砂石场、煤场及城区建筑工地及个体司机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2)要求城区各采石场、煤场等单位必须对进出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出入场地的运输车辆必须不得超量装载。(3)各砂石场、煤场、建筑工地的运输车辆严格按规定的地点进行装载和消纳。运输车辆要求装载适量,覆盖严密,不抛撒泄露造成污染,尘土飞扬,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携带证件行驶(散装货物准运证),运输车辆车身整洁,禁止轮胎带泥上路。3、对违章车辆实行严管重罚。对违章车辆实行严管重罚,任何时间都按行政处罚依据《条例》和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荆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