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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为了让特色文化变成襄阳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襄阳确立了“文化立市”发展理念。
有着2800多年建城史的襄阳,拥有诸葛亮、杜甫、孟浩然、张继、皮日休、米芾等一大批历史文化名人。深厚的文化底蕴,让襄阳在与同级城市的竞争中更具优势。
为了让特色文化变成襄阳发展的强劲动力,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襄阳确立了“文化立市”发展理念。
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坚持文化立市建设文化襄阳的实施意见》,为将襄阳打造成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城提供政策保障。
重点个人展览 专项资金买单
为支持公益文化事业发展,设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襄阳投入700万元,以后每年将视财力情况适当增加。该资金将用于文化人才培育、文化创作等方面。
今后,每年通过高等院校、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培养宣传文化人才不低于170人,每3年评选一批襄阳文化杰出人才,给予重奖。
对宣传文化领域重点课题、重点工作、重大文化项目立项,纳入市重点的专著出版、个人画展、书法展、专场演出、重大主题采访给予经费资助。支持和鼓励全国有影响的文艺精品到襄阳演出,每场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培育本市演出市场。
每年确定1至两个重点影视创作项目、2至5个戏剧创作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获得金鸡奖、百花奖及在央视一套黄金档播出的影视创作项目,予以重奖。
此外,对数字出版、动漫、文化创意等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和个人给予重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给予重点扶持。文化惠民工程纳入城镇预算予以保障。
设立产业基金 扶持文化发展
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襄阳将整合福彩、体彩、科技专项资金等资源,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其中,将科技专项资金的10%用于支持科技型文化企业的发展,将福彩、体彩地方留成部分的10%用于发展文化事业,并纳入省域副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支出范围。
今年,该专项资金为1亿元,今后将随着财力增长逐年增加。
在本市新注册的数字出版、动漫、文化创意等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新型文化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其当年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的2%给予财政补贴。
对在本市注册的文化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正式投产之日起,按照实际投资额(不含征地费用)的5%给予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
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且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襄阳,分别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投产的文化产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两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给企业。
多类文化产业 可获税收减免
文化企业用于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认定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在政策规定的期限内,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性生产劳务,以及动漫企业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交易收入(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纪念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的门票收入,及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鼓励各界投资 降低准入门槛
根据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各城区要规划一定范围的文化产业园,市区文化产业用地要优先解决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供地。
文化产业项目除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营业执照可不载明具体经营范围,凡是国家未禁止的均可经营,需要许可的按规定先申办再经营。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注册成立文化企业,投资人可采取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对全部以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免收登记的行政性收费。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消耗的水、电、气,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价格标准。
此外,国有文化单位由中心城区迁到城市郊区、易地搬迁改造和开发性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等方式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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