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个“女友”回家过年,亲戚们给了5000元“见面礼”,这钱该谁得?昨天,夷陵警方传来消息,民警成功调解一起租“女友”纠纷,女孩将钱退给了男方父母。 民警介绍,今年29岁的小王家住小溪塔,这几年每次回家过年时,都被父母“催婚”。今年春节,小王“灵机一动”,花钱“租”23岁女孩小丽冒充女友回家过年。小王的父母见儿子领回了“女朋友”,高兴得把亲戚全叫到家里吃饭,长相秀气、嘴巴乖巧的小丽也特讨人喜欢,亲戚们临走时,共塞给了小丽5000元“见面礼”。 离家后,小王对小丽说,他的亲戚都住在农村,家境并不富裕,让小丽归还“见面礼”。小丽则认为钱是自己“赚”来的,应该由她得,二人随即发生了争执,小王一气之下报了警。 经民警调解,小王在民警的陪同下,向父母讲明了实情,取得了父母的谅解,小丽也将5000元“见面礼”还给了小王的父母。 警方提醒,租“男友”“女友”做法不可取,欺骗家人感情实在不应该,万一租来的人心怀不轨,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也将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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