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县纪委会议上获悉,2012年,县纪委全年共立案1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2人,使用“双规”措施6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原住建局副局长赃款赌博
经查,2010年,邹新生在担任阳新县住建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负责浮屠镇张畈村新农村建设援助工作的职务便利,以出国考察为由,要求该村为其解决3万元费用,后邹新生将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其私家车费用及个人请客等支出。
2012年10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邹新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二、原白沙镇副镇长收受礼金
2007年以来,潘加安在担任白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分管白沙镇企业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2万元。2006年至2012年端午、中秋和春节期间,潘加安多次收受三江矿业、鑫晟矿业、枫树下铜矿等企业礼金计7.8万元。
2012年11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潘加安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三、原安监局副局长收受礼金
2009年以来,许俊焕在担任阳新县安监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8万元。2008年至2012年端午、中秋和春节期间,许俊焕多次收受鑫华矿业、枫树下铜矿、兴达矿业等企业礼金计4.095万元。
2012年11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许俊焕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四、原水产局副局长收受贿赂
2012年8月,阳新县水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锋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初步查明张国锋涉嫌利用分管该局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现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侦查。
五、原水产局局长收受贿赂
2012年9月,阳新县水产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柯亨营(2006年离岗退养)被县纪委立案调查,初步查明柯亨营涉嫌在中凯大厦项目开发过程中,与开发商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现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侦查。
六、枫树村原支书套取补贴
2007年以来,阳新县大王镇枫树村原支书曹祥雷、村长曹和家虚报“普九”债务,骗取国家专项资金6.05万元;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3.475万元;截留挪用扶贫项目资金7.8万元;违规收取村民屋基费1.44万元;擅自组织村干部外出旅游支出2.4万元。
2012年8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曹祥雷开除党籍决定,给予曹和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七、枫树下村受贿窝案
刘元杰在担任白沙镇枫树下村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石先荣、刘修启共同受贿4万元,个人受贿2.8万元。2012年10月,县人民法院判处刘元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4年。2012年12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元杰开除党籍处分。
石先荣在担任白沙镇枫树下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刘元杰、刘修启共同受贿4万元,个人受贿1.2万元。2012年10月,县人民法院判处石先荣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12年12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石先荣开除党籍处分。
刘修启在担任白沙镇枫树下村副支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刘元杰、石先荣共同受贿4万元,个人受贿0.9万元。2012年10月,县人民法院判处刘修启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012年12月,经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刘修启开除党籍处分。
八、挪用土地补偿款
2009年底,龙港镇黄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成良材,利用担任该村支部书记的职务之便,涉嫌挪用土地补偿款15万元与李某合作做生意,现已移送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 阮瑞祺 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