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学创”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文体下乡,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持续夯实竞技体育基础,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速文化产业发展,增强地方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需求,为加快建设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提供强大的文化支持。 一、着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塑造城市品位 1、建立文艺作品生产责任制,完善激励机制,在尊重现实和符合文艺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双百”方针、“三贴近”原则,抓好艺术理论研究,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塑造十堰特色文化,从编、导、演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均州陈世美》、《我的汉水家园》、《贫瘠的热土》等剧目,全年创作各类文化艺术作品不少于200件,组织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并力争获得奖项。继续出版《十堰记忆》文化丛书2—3卷、《十堰文化》期刊4期。同时,创新思维、转变观念,加强文艺精品的推广营销,将文艺作品商品化、项目化,推动文艺精品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步伐。 2、继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职能。建设城区社区文化活动室20个,启动县市文化馆、图书馆“两馆”建设。做好全国第五次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全面落实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地方性补助资金,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 3、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文化需求。继续打造“人民广场大家乐”、“欢欢喜喜过大年”、“文化下乡”、“送戏下乡”、“周末剧场”等群众性品牌文化活动。以“周末剧场”为载体,举办第二届地方戏曲调演。组织高质量、高水平书画、摄影展览3—5次。举办《大美车城·寻根十堰》群文展演、毗邻地区群文汇演、第二届汽车文化节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倡导十堰精神、引导十堰主流文化、提升市民道德品质。 4、争取在新建住宅区内建设或预留文化活动场地。严格落实“按照小区规划的规模配套建设文化设施,小区文化设施规划、建成验收和投入使用应有文化行政部门参与审查”(鄂政办发[2002]58号)的有关规定,在我市新建住宅区内预留文化活动场地,用于建设小区雕塑或小型文化活动广场。 5、开工建设十堰大剧院、南水北调博物馆、印刷产业园等文化项目。启动规划十堰城市形象宣传雕塑群建设工作和特色文化景观。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馆建设,并适时对外免费开放。争取十堰图书馆新馆建设,认真做好艺术学校规划发展工作。积极争取中央传媒资金,在城区建设5座24小时自助图书馆。研讨筹划中国车文化博物馆建设。争取启动城区中心地带文化景观区打造工程。成立市政建设“文化咨询委员会”。 6、加强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广泛开展文化遗产日、世界博物馆日、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大中型建设文物抢救发掘与保护;继续抓好以武当山古建筑群为重点的古迹古建维修复建工作;启动我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继续做好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推进博物馆安全达标工程,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和文物安全专项建设;承办好第四届湖北省博物馆协会年会,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博物馆讲解员大赛。争取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建立非遗项目数据库,筛选更多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保护名录,落实传承人生活补贴政策。 7、继续落实大中型项目建设过程中文物保护前置勘探审批程序。探索建立城区中小型项目建设文物部门靠前参与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做好以武当山为主的文物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监控网络体系。 8、积极争取“按标准建设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室,要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办发[2007]21号)等有关政策。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主动开辟市场,鼓励民间资本和非公经济进入文化产业,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解决资金紧缺问题。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调整资源配置,逐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捐助和赞助各项政策,拓宽渠道,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