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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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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节,主要承担“为十堰森林公安局马国新抢窃房县野猪肉致十堰森林公安局的公开信”的任务。
尊敬的市森林公安局的全体干警:
您们好!
由于贵局马国新的无知,无能,无德,为了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动用房县的警力,动用市森林公安局的警力,抢窃了我爱人的冻货,作为一个基本熟悉中国法律的公务人员,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给予了应有的披露,期间,有意无意对你们产生了不应有或者不应该的伤害,在这里,我要诚恳的对你们说一声:“对不起!”
但是,我又不得不说,向马国新这种披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的外衣,却干着损害中国国家法律,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从又一个角度讲,拿着政府的钱,却干着破坏政府的利益和形象的人,如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实事求是的揭露他,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单位,未免也太屈就于这种小人吧?
看马国新的言谈举止,一个基本的印象,他不是才混迹于执法队伍的;从他向贼一样,干完抢窃的勾当之后,迅速的,千方百计寻觅脱身之计的老辣手段看,他应该是熟谙地操持着抢窃野味工作者的为正常的法律工作者所不齿的行为,绝不止三五次了;为此,连笔者这样的熟练的工作人员,为抓住他的劣迹,也费了多少周折,笔者在兴叹这位狡兔的同时,也在想,老马你何求苦啊!你动用这么多的国家警力,仅为抢窃那些在法律上毫无还口能力的野味工作者,价值也就区区几万元,我想,人之挨骂挨打,如果是和自己能力相当的对手,尚可自慰;但是,那骂你马国新的人,据我接触,纯粹是一帮目不识丁的中国最基层的老百姓;和他们几乎也只在牙牙学语的孩子。是的,他们只敢在背地里骂你,发誓将来如有机会,将你千刀万剐!但是,你就不同了,你可以在他们面前,明火执仗,自如抢窃!啊,我明白了,马国新你可能在十堰地区横行了几十年,原来只是欺压弱小! 因此,这不得不惹出我的好奇之心:共产党的天下,法治的天下,真的允许你长此下去啊?
写到这里,我想我们的公安同志,当然,这里特指这些于马国新为伍的同志,你们应该理解作者的不得不为之的作为了吧?两个多月来,笔者深深的为马国新的罪恶颤抖着,基本不做其他问题的思考,笔者思索最多的是:风险性显然高于其他任何行业的警察行业,再加上马国新这样,草菅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的人民警察,何以还有群众基础啊?
你们和马国新在一起工作,比我肯定更了解他,如果说,我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的主旨的话,那就是,我揭发的马国新违法执法如果是假,我给马国新人品的定义,如果有误,你们可以根据自己对他的了解,随时随地,也用他哪怕是一点点优秀的品行,公开的还击与我!
我相信,我们的公安队伍,应该是好的,向马国新这样的害群之马,应该是极为个别的案例;所以,我和马国新的争斗,必然会进行下去!直到事件得到公正的解决!因此,我在这里,郑重的给市森林公安局的同志们说一声:您们别见怪!未行不义,不要责己!
龚举国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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