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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院内的“厨房”
乱搭乱盖
2002年登的长江日报
违章搭建
在今年年后把一楼公共区的院子搭建成为名为“兄弟快餐”,并且由非院内居民收取几千的租金获利,不能说他人占用我们公共区域收取租金,就不管我们居住居民的死活吧?经环保局查这是一家无食品安全证和营业执照称菜形式的快餐。并在我们唯一出行不到2米宽的消防通道处摆满了桌子,后面的院内的公共区域也被他们占满,放满了堆积的菜和炒菜使用的工具,就在院内违章搭建棚下无任何厨房操作间情况下大火炒菜,由于是老居民区,搭建的棚上全部是电线,棚下炒菜,棚上炒菜,安全隐患不言而喻,整个环境卫生居民的出行以及安全隐患全部让人很是担忧。也多次向部门反映过,药品食品安全局也来看过,监督员当场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该餐饮单位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由于该餐饮单位属无店面占道经营,根据武食办[2011]148号文件,建议转城市管理部门。 结果多次找城市管部门并没有任何效果,也多次打过城市管理投诉电话12319以及网上城市管理数字平台反映过,只有一次接到硚口区城管给我的电话说会下到街道城市管理处理然后就不了了之,结果街道城管说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找到街道城市管理继续反映此事工作人员强调我们唯一出行的巷子并不叫消防通道,这种情况也不归他们管,我反映他是无证经营,并还叫我们和他们工作人员一同去查询快餐的营业执照,我担心出面不好怕有报复的后患,结果街道城市管理人员说既然都投诉了还怕什么?我只知道很多投诉为了当事人着想都是采取匿名的方式,可是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说出这样的话我表示很让群众寒心。并且根据根据武食办[2011]148号文件部门职责分类的也很明确了,这类不归城市管理管我不知道那归谁管?网上城市管理数字平台两次说已经结案,其实并没有任何的改善,怎么个结案法?既然不能为群众办事实,倒不如不要此平台,因为大家不是需要一个“摆设”的系统。 结果后来出租商户说我区里,街道全部都有人,意思我怎么投诉都没用,所以以至于我打市长专线往各部门反映,市里落实到区里,区里根本就不了了之了,所以现在该快餐无证无照存在这么多安全隐患情况下依然正常营业,违章占道私搭乱盖依然不会取缔,从根源上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可是我还是本着我们还是个法治的社会,那么我会一级级的去反映去投诉,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即使有的部门不有所作为,我依然一直去反映总有一个部门会管我们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为我们做实事。 两会刚刚结束,强调民生,那么我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恳请相关部门能不能站在我们的角度去想想,每天生活在如此糟糕的环境中,整个公共院内由于乱搭乱盖基本已经被全部占满。油烟噪声卫生没有一条让人安心的地方,身处海外的亲人也对此问题很忧心。最后能不能恳请相关部门能依据相关法律条规并有所作为,取缔拆除违章私搭私盖,还我们一个好的环境呢?在此谢谢你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