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孩在异乡兼职,连春节也坚守岗位,却被老板欠薪。昨日,大一女生小闫与多名大学生在南环路一健康会所讨薪遭拒。 家住襄阳的小闫称,她是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一的学生,从今年1月16日到3月1日,在南环路一健康会所兼职服务员,中间从未休过假,约定本月15日结算工资,共计2780元。 然而,直到本月17日,小闫只拿到了1883元,对于剩余的897元工资,该店一负责人称,原来的老总不在了,拒绝支付剩余工资。 据小闫介绍,与其一同遭扣薪的有几十个学生之多,多为女生。“我们现在课程很多,没有太多时间来讨要薪水,同时也急需这笔钱来充当生活费用。”小闫说。 小闫称,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及协议,“他们说没有合同,我们自己要求拟一份协议与其签订,也被拒绝。” 截至昨日下午5时,记者多次拨打该健康会所相关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对此,荆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已接到多位学生反映情况,将尽快按法律程序调查处理。同时,另一负责人称,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不受劳动法保护。 湖北云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季介绍,在校大学生的兼职行为属于短期劳务行为,确实不受劳动法保护,但可按照《民法通则》寻求司法帮助。此类属于雇佣关系,约定的劳务报酬应由雇佣单位支付,而不是雇佣单位的某个负责人。 大学生兼职较为普遍,也容易引起纠纷。李季建议,在校大学生不要私自外出务工,同时要注意签订劳务合同或保存约定报酬的相关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