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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在扑救山火 (“@全国文明村-姜福村”微博提供)
随着清明节临近,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昨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消息,清明期间,严禁扫墓人员、香客、游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并且严禁在林内和林缘严禁烧纸焚香,燃放鞭炮。
去年清明节千亩林地被烧
据了解,进入三月份以来,由于气温骤升,全县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截止到目前,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主要集中在龙港、排市、白沙等镇。
县森林公安副局长舒志刚介绍,从去年的数据来看,清明节期间,由上坟祭祀引起的山火率达到90%,县森林公安刑事立案案件17起,林地过火面积近千亩。
“清明节期间发生的大部分火灾都是因市民上山祭祖燃放鞭炮,焚烧纸钱而引起的,还有些市民在扫墓时将没有掐灭的烟头随手一扔引起山林被烧。”舒志刚表示,若引起山林火灾过火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森林公安将立其为刑事案件处理。
建议市民文明祭祖
据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从即日起,全县各乡镇、村要加派防火员,加设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人员要采取特别措施,严禁扫墓人员、香客、游客携带火种进入山林,并且严禁在林内和林缘严禁烧纸焚香,燃放鞭炮。
另外,森林公安还将组织人员对坟墓墓群区域,林缘周边易发生火灾区域进行可燃物清理工作。“我们要求各乡镇、村森林消防队24小时待命,确保及时高效处置火情,备足备好扑火物资和灭火器械,对已发生的森林火灾、火警要逐一查明原因,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
“希望市民能文明祭祖,做到不毁一草一木,如我们发现有违规人员用火,将坚决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将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县森林公安副局长舒志刚建议,市民可以通过植树,送花等环保的方式祭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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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7日,浮屠镇十八折村村民刘金花到珠林脚山场祭祖时,将正在燃放的鞭炮捡起来扔到荒草之中。由于当时风大草枯,尽管竭力扑救,仍未及时扑灭,引发火灾,烧着了山上的樟树,杉木等,造成700多亩林地被烧,事发后,该村民依法被刑事拘留,后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村民已被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两年执行。
2012年4月2日,白沙镇五珠秦伏什组村民张凤英在大垴坜山祭祀其亡夫,燃放鞭炮,烧香时不慎将周围荒草点燃引发火灾,致使山上的人工杉木和天然松、杂混交林烧着,林地过火面积达200多亩,事发后,该村民依法被刑事拘留,后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该村民已被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记者 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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