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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定中小学严禁分重点班 违规校长将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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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4-18 20: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罗欣 通讯员梁炜)昨日,在全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上,省教育厅推出“六条禁令”。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学校违反禁令的,对校长先免职再查处;教师违反禁令的,先停职再查处。  这六条禁令分别是: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省教育厅同时向社会作出五项承诺,包括审批程序服务性事项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严肃查处违规办学问题、对违规招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内容。
  省教育厅表示,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各地各学校对禁令的执行情况。经查属实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8126  ;邮箱:jyhf@e21.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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