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内容太露骨了,旁边就有学校,很多孩子路过,没有部门管一管?”4月26日,读者肖女士致电本报,称珍珠路一幅海报内容“儿童不宜”。 昨天中午,在珍珠路与四新路交会处看到,一幅几平方米大的海报上写着“大型‘艳’派对”,还特意将“三级片影帝”、“AV女优”、“比基尼美女”等词语放大处理,从海报内容看,这应该是在介绍“多格美酒吧”的一个活动。 留意到,距海报不远处就有一所小学,不少小学生路过该处。 随后,将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一位黄姓负责人介绍,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户外广告并没按要求登记,已责令商家尽快将户外广告拆下来,同时停发宣传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