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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绿景一员 于 2013-4-29 12:32 编辑
湖北省教育厅“五项承诺、六条禁令”(新出台) 学校违反禁令的,对校长先免职再查处,教师违反禁令的,先停职再查处
五项承诺:1、简化审批,做到“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推进网上审批;2、依法办学,严肃查处违规办学问题;3、规范收费,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4、阳光招生,对违规招生的发现一启查处一启;5、改进作风。
六条禁令:1、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2、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作为入学、升学和编班的依据;3、严禁违反政策招生,不得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4、严禁中小学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5、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6、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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