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柳荫/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砥砺奋进全省20强”提供司法保障,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责无旁贷的职责。
面临的形势
“砥砺奋进全省20强”奋斗目标的提出,将极大地鼓舞全县人民搞好经济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给检察工作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良好机遇。通过调查研究,检察工作主要面临着三个方面的问题。
新的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工业园区、城东新区建设会涉及到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人口迁移、产业结构调整等,必将导致利益关系的变化,导致新的社会矛盾产生。
维护稳定任务更加繁重。当前全县社会治安整体形势是好的,但诱发犯罪的因素大量存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还比较突出,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大量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以案件的形式进入司法领域,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出现,发挥检察职能打击犯罪,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各种利益,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得其所,友好相处,和谐发展,是对检察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职务犯罪呈现上升趋势。转型发展的推进,必然会使经济活动空间扩大,经济活动频繁,权钱交易机会增多。在大量的经济活动中,一些人极易发生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
服务的对策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检察干警服务发展的能力。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纪律作风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
突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社会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要以平安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绑架、杀人等暴力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路霸、菜霸、工程霸、非法开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以暴力或胁迫手段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严重破坏投资环境的犯罪,突出打击侵犯投资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扰乱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秩序的重大犯罪。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打击力。继续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提高收集、固定、审查证据和运用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能力,确保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依法快捕快诉。
严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为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突出查办重点,狠抓大案要案,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案件质量”的侦查方针,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经济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执法司法等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市场法治环境,侵害投资经营者权益,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行为,尤其要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强化法律监督,为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各种经济主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环境。以刑事立案为重点,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严格审查,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侵犯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对随意执法,不规范执法、滥罚、强制摊派等违法行为的监督,为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作者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