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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6-27 1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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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单位,各位具备社会责任感的媒体人:
我是湖北枣阳人,二次飞天英雄聂海胜家乡的普通百姓,然而英雄故乡却屡屡传来不长脸的事来,作为老百姓维权机构,继09年的枣阳市民杨燕林、马耀军,拍录法院执法被拘留事件被”新华社大势“爆出后,法院院长一席话看出,法院的坏习惯由来已久。但是令人纳闷的是,难道枣阳法院一向只习惯抓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吗?对那些违法牟利、严重损害老百姓权益的坏人不仅不抓,还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逃避法律责任。
至今2013年,地方法院不仅不能做到为老百姓维权,应带长期不放弃合理诉讼请求的老百姓还自有自己的一套高招。
2009年,我和妹妹家仅有的耕地被枣阳政府强制征用后,在事件未得到合理解决前,承包改项工程工程的包工头刘世成为加快工程进度,竟然半夜强行盗掘了我仙世父母的合葬坟墓,我们坚决合理维权,然而早在事件在2009年反应至法院后,法院一直用一拖二哄三骗的方式骗着我和我的家人,承认我家案子合情合理,但却拒绝给这个证据充分,案情合理,影响恶劣的事件立案,为此我们要求直接上述至襄阳市中级法院,但枣阳法院又拒不出具任何不予立案的合理说明,一直以庭院调节方式反复敷衍我和我的家人。至今案件已三年多之久,我仙世父母尸骨未查,给我全家造成极大损失,现今我和妹妹都已是60多岁老人,却依旧在为全家尊严奔走相告,请问作为维权执法机构如此,老百姓还可以信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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