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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草率办案,逼供诱供,不尊重事实,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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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咸宁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3-7-18 13:12:10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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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能让两个孩子好好读书,我家于2010年正月在李集教育街租房陪读,门牌号教育街22号。2012821号下午,金银涛的侄儿把我老婆罗桂兰弄到派出所,说找她有事,我老婆认为自己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就跟着去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彭警官说金银涛的存折不见了,怀疑是你偷的,你2012727到黄陂百秀街农业银行取钱没有,我老婆说没有,几个月都没有去过黄陂。彭警官和袁警官说监控里的人就是你,你还狡辩,就把她手脚拷在椅子上,又继续逼问,到我租住的房子抄家几遍,把她的黑色7分裤和一双红凉鞋拿走,说是罪证。还把我不满14岁的儿子带去,并把我儿子在读学校的熊校长叫去,用各种手段诱导我儿子让他指证他母亲。我儿子年幼无知,迫于警察和老师的威严,战战兢兢地走到他母亲面前好半天都不敢说话,在袁警官的催促下,他才说:妈,那个人是你,上身穿的一件圆领白汗衫,前面有方块图案,我老婆就反问他一句,你妈有那样的衣服吗?他们就把我儿子带到另一个房间,叫他写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上面签了字,一直到晚上8点才送他回家。这期间我老婆一直都没有承认,派出所的民警还威胁说你不承认就叫你儿女都读不成书,读书也没有用,以后工作我们不出证明,还说把她直接送去坐牢。你要是承认了,把8500元钱还了就没有事了。我当时在阿尔及利亚打工,在民警的诱逼下,她担心两个孩子的前途和两个年迈的老人无人照顾,以为背点时给人家8500元钱就没有事,就能回家了,就很不情愿的认了,那时已是晚上10点钟左右,谁知道认了后他们不但不放她还步步紧逼,追问她是怎样拿到存折和密码的,因为她没有拿,根本不知道就没有说,民警还骂他,录像是铁证,你妈的还不承认。一直审问到晚上快11点。我老婆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根本就没有考虑到后果,就被迫认了,民警问她存折和密码的下落,她不知道就瞎编,最后都不能自圆其说。后来我老婆要求看监控录像,他们把录像拿来一放,当时我老婆就说录像里的人不是她,他们就气势汹汹地说,还不承认把她送走算了。晚上11点多就把她送走了,到看守所已是凌晨2点多。后来同监室的人问明原因都说她苕,不是你打死你也不能承认,这时她更后悔了。检察院来人找她谈话她说要翻供,说在派出所承认的都是假的、瞎编的,取钱要签字,你们要对笔迹、要主持公道、还我清白。检察院和派出所的人去了几次她都没有认罪。                                                                                                               

  2012年8月22号我在国外打电话回家,我女儿才说她妈妈被派出所的把她抓走了,说是入室盗窃。我一接到消息马上给二姐打电话让她回家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姐姐才打电话到处联系,正好弟弟在黄陂办理出国手续的证件,就再联系了湾下的一个大哥帮忙回家处理此事。由于不知道事情的经过,只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几千元钱出来把事情解决了算了,就找人借了8500元钱由派出所的出面把钱还给了金银涛,并在派出所写了不追究罗桂兰的一切责认,把起诉状也撤了。由于两个孩子和两位年迈的老人无人照看,派出所的建议办个取保侯审,我亲属就要求派出所办理取保侯审,民警到看守所后老婆说她要翻供,民警回来后跟亲属说我老婆在看守所和派出所的口供不一致,不好办理,我于2012年9月1日终止劳务合同违约提前八个月回到家中,到派出所跟民警说,让民警早点把她弄出来,让她照以前认了的说。(我听别人说取保侯审出来后只要不犯事就没有什么事情)  
通过取保侯审在看守所关了34天,9月26号出来后,她整天以泪洗面,说自己冤枉,不愿见人,自己不要名声,背后还被人指指点点,孩子也不理她、不叫她,这样的日子让她怎样过,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三个月,12月26号,派出所的彭警官到我家把她带到所里说检察院来人问话你要按承认的说,莫把事情搞砸了,袁警官也嘱咐她,还说跟检察院的说了把案子接了算了,她信以为真就又违心的说了。没有想到法院在2013年1月14号通知她去拿起诉书,她把起诉书一看,当时就傻了,知道自己被逼、被诱导上了他们的圈套。精神恍惚的回到家中,吃不下、睡不着,反问自己为什么要拿钱买牢坐,要受别人的白眼和孩子们对她的冷淡,在万般无赖,无助的情况下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家。〈为了养家糊口当时我在外打工 〉回家后又再次逼问她,她说的确不是她,要我请律师。我只好和她来到黄陂,找到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丁原律师接待了我们并详细询问了她的情况后,给她讲了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让她知道后果的严重性,她也坚持自己没有拿别人的钱,律师就受理了此案。
  元月24号在法庭上检察院的邱科长气势汹汹的说:为什么要翻供?是谁指使的,你不承认,有彭朝云和方彪的作证,监控就是铁证。
在几番轮流讯问后,律师要求放监控录像,在放录像的时候里面两个女法警插嘴说里面的人胖胖的,不是你是鬼?(我真怀疑法庭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能不能做到公平公正)我老婆听了也非常生气的说:不是我就不是我。一直等到录像放完了,在场的法官和陪审团没有一个人能从录像中认定是她。由于逆光原因,画面看不清面孔,搜去的衣物和凉鞋也和监控里面的不吻合,律师要求做笔迹鉴定。在方庭长和检察院的邱科长一翻耳语后,回到坐位宣布休庭,随传随到,临走时邱科长还凶狠的说:你不承认非要让你坐三四年牢。
从去派出所到现在,她身心倍受熬煎,成天精神恍惚,无精打采,晚上总被恶梦惊醒,度日如年。
  2013年4月8号法院打电话要她明天到法院去一下,说有话要问她,她忙打电话问律师,律师也不知道,律师给法院打电话,法院说不是开庭只是问话。我在十堰打工不能及时赶回,就打电话通知亲属9号都到法院去看一下是什么情况,结果9号到法院,检察院的人非常严厉的在我老婆面前说:监控和笔迹鉴定都是你你还有什么话说?我老婆被他们这突然一问,没有反应过来、目瞪口呆没有说话,她们就说是我老婆,给她下了逮捕令又把她送到武汉第一看守所,还要家属在逮捕令上签字。因家属在律师那里看过监控录像,从体型、身材、走路的姿势、动作看都不是她,就没有人在逮捕令上签字。
  4月23号第二次开庭,检察院拿出笔迹鉴定说跟银行的签字的笔迹基本一致,律师看了笔迹鉴定后提出:这个笔迹鉴定的样本是某某照相馆纸袋上写的金银涛和0到9的几个数字,来源不明,不是合法来源不能作为证据,提出重新做笔迹鉴定,并申请做指纹鉴定,法院驳回申请做指纹鉴定,说银行签字的凭证时间太长、经手的人太多、难以取证。在通过传几个证人,证人说出各种不是我老婆的证据后,公诉人和律师进行了一翻辩论,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作为罗桂兰的丈夫,也是一个旁观者,有几点疑问
1、民警办案能采用诱骗的方式吗?能用儿女的前途作威胁吗?
2、在还没有证明她有犯罪事实之前能带脚镣手铐吗?
3、未成年的孩子能弄去作证吗?甚至还把他的老师叫去
4、搜去的物证和监控里的也不一样,说明了什么?
5、监控录像里除了面孔不清晰外,体型和衣着都清晰可见,还有走路的样子也看得到,为什么就辩别不出来呢?
6、第二次开庭一开始,公诉人就提醒律师注意自己的观点,是什么意思?
7、笔迹鉴定的某某照相馆的纸袋子从何处而来?很让人费解
8、申请控方证人出庭为何不批准?
9、指纹鉴定是最直接的证明为什么也不批准?
请为我们老百姓讨回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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