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府昨天透露,从2013年开始,该市每年发展家庭农场1000家左右、培育示范家庭农场100家。到2017年底,全市家庭农场总数将达到5000家。 为此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农村经纪人、个体工商户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可授予一定信贷额度;允许家庭农场依法以不动产进行抵押贷款。《意见》要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制定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品牌培育和产品推介等,对家庭农场依法流转土地、林地、水面等,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意见》规定,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基地、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对家庭农场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对家庭农场从事种养业的,其种植、养殖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家庭农场鲜活农产品的运输,应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和农机购置补贴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