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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我市15家被纳入节能监察范围的企业,201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6.53万吨标准煤,企业通过管理节能和措施节能等方式共实现节能量3.4367万吨标准煤。
7月底至8月中旬,市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联合市经信委、市统计局、市质监局组成节能监察专班,对健鼎、富士和、仙隆、瑞麦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节能现场监察工作。其中,仙隆公司通过实施三废回收余热利用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15687吨标准煤;仙粼公司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实现节能量117.91万千瓦时;部分企业还通过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节能效果。
市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节能监察发现,大部分企业节能意识较强,企业节能工作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技改措施到位。对于少数企业节能管理工作进展缓慢,存在能源计量统计不到位、节能措施欠缺等问题,将进一步提出整改措施,加强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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