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不实 2013年9月26日,我向省长信箱投诉了宜昌市西陵二路22号违法强拆致使我家致贫的事情,信件很快转发给地方政府: 信件转给宜昌市人民政府处理中。 (回复单位:湖北省信访局、回复时间:2013-09-27 10:01) 信件转给西陵区人民政府处理中。 (回复单位:宜昌市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13-10-09 08:06) 根据宜广汇估字(2010)423号-174号拆迁房屋分户估价报告,该地块商业门面评估价为30129元/㎡,住宅评估价为4521元/㎡。经测算,该房公摊为6.22㎡。现开发商同意按产权面积并考虑公摊原地还建商业门面44.17平方米,或按商业面积评估价(30129元/㎡)进行补偿。10月9日,经过政府协调,开发商与其达成了一致意见,近期将签订协议。 (回复单位:西陵区人民政府、回复时间:2013-10-10 09:48)。可是,西陵区人民政府的回复不实,作为当事人,我从未与开发商达成任何协议 ,而且自9月3日,汪书记告知他将退出,不再处理我的案子,至今没有任何一级的任何领导找过我,所以,“10月9日,经过政府协调,开发商与其达成了一致意见,近期将签订协议。”是不实的。 宜昌市市民 蔡洪昌 电话 15971665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