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安徽
- 精华
- 0
上尉
  
- 积分
- 6253
IP属地:安徽省安庆市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13日宣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转发该通知,并公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新标准。据悉,此次共涉及7部门11个项目内容,另涵括12项考试类收费。
新标准显示,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由100元/辆次降为70元/辆次;因私护照遗失补办收费,由400元/本降为200元/本;公证收费,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 1.2%-0.1%不等,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还可减半收取,具体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另行制定。
通知称,现行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自10月1日起执行,相关标准可登录湖北省物价局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