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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3-11-28 1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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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因此您可以提前3个月办理年检手续。另根据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的规定,可以代理办理年检手续,只是需要同时出具委托人、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明,而且需要书面委托书。感谢您和大家的关注。
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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