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的来信!我叫刘军,家住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镇石堰村一组, 属于拆迁范围,由于赔付太低,考虑到一家人将来无法生活,所以至今未签合同。 2013年12月30日,拆迁部门采用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侵占良田、毁坏树苗等手段,对我的家人进行恐吓、威胁,干扰我们一家人的正常生活,甚至强行按压我签字,我的家人当场拨打110报警,但是无人受理。 2013年12月31日晚,拆迁部门再次采用威胁、强行打砸玻璃、毁坏门窗等手段,对我家房屋以及房屋内财物进行损毁,导致我们一家有家不能归。 我希望各位领导能彻查此事,遏制这类暴力拆迁行为,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