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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4-1-20 1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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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和大家好!这几天因为办公室调整,互联网今天才接上,偏偏家里的网也不通,没及时回复请大家见谅。就楼主所提问题,我想说的是:不论是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私家车,或者是警用车辆,只要是有交通违法行为,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除了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之外,其余车辆一视同仁,没有区别。此外,法律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均有明确规定,作为执行者,我们只能依法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处理,所以对楼主提出的“处以5倍甚至10倍的处罚”的建议无法采纳,望楼主理解;在媒体上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的做法,我们一直在根据不同情况不同需求进行,如在报纸、电视上曝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年度交通违法最多车辆、长期未接受处理车辆等信息;最后,就举报交通违法之事,交警部门一直是持欢迎态度。但是,因所有的交通违法罚款直接上缴财政专户,暂无奖励资金支出渠道,因而暂未实行有奖举报措施,望大家理解。感谢大家大家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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