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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边 通讯员 鲁昕 余汛芳)前日,汉阳检察院工作人员来到仙桃,将16000元检察救助金送到8名农民工手中。据悉,这是湖北检察机关首次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被欠薪农民工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2010年,汤某在汉阳区内开了一家服装厂,因经营不善,厂子持续亏损。至2012年12月,汤某已拖欠工厂27名农民工两个月工资十万余元。工人有很多是自己的老乡,汤某不知如何面对乡亲,选择一跑了之。2014年1月2日,汉阳区公安分局以汤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汤某家属多方筹钱,但仅还上部分欠款。了解到汤某在年前确无能力付清拖欠工资,而被害人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外地农民工后,该院控申科及时介入,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从27名农民工中选出8名家庭特别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工,为其申请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为尽快将救助金在年前发放到被害人手中,汉阳区检察院简化审批流程,短短两天办理完全部手续,为8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16000元救助金。这也是我省检察机关首次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的被欠薪农民工发放刑事被害人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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