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对“黑车”实行有奖举报 ——证据确凿每例奖励300元
“黑车”是指未经管理部门批准,没有取得合法营运牌证而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车辆。很多是采用未经检验合格的二手车,甚至是报废车载客,安全隐患较大。为了维护乘客和经营业主合法权益,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黑车”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凡在我市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均为被举报对象。举报经查属实,每次奖励举报人300元。
举报可以采取电话举报、窗口举报、现场举报、网络举报等多种方式。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被举报车辆的车牌号码,举报事项及发生时间、地点。提供能证明举报事项的有效证据(录音、录像、相片、乘车发票等),并对提供的举报材料承担相关责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在查处“黑车”过程中,凡乘客提供有效证据,配合现场执法人员取证,签署现场笔录,经核实,非法营运行为成立的,其配合作证行为视为有效举报。
举证人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举报投诉受理机构:仙桃市城市客运管理处(仙源大道73号)
举报投诉电话:0728—322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