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不白无偿被强拿16亩承包地,四年多未解决到位) 大家好!我家住武汉东西湖区辛安渡办事处林家台,系42岁的女农业职工。1996年林家台大队继续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根据家庭职工人数和其它家庭成员情况,重新调整耕地,分给我父亲家26亩家庭承包地,我当时已是职工,未出嫁,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其中有我的8亩职工承包地。从1996年一直到2009年,我父亲家一直种着26亩地长达13年,2009年我父亲不幸死亡,2010年恰逢丹江口移民调地,没有人通知我,就一下子不明不白地拿了我父亲家26亩承包地中的16亩,给本地的一位村民种着,剩下的10亩给了我继母和其亲生女儿,直接导致我一分地都没有了。
当我知道我没地后,从2010年3月开始到如今,四年来我无数次不间断地逐级向林家台大队,辛安渡办事处,区妇联,区农业局,区信访局,区行政投诉中心,区治庸办,区长信箱,区纪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市长热线12345,市行风政风连线,市纪委,市治庸办,市农业局,湖北日报,省长信箱,省纪委。。。。。直至国家信访局,国家监察部去人,打电话或去邮件反映,四年来,我跑了不少路,受了不少气,气病了几次,遭遇不少冷眼和轻蔑,遭干部辱骂,遭到多次威胁,哭了很多次,受了不少打击。2013年10月,区信访三级复核意见是:2013年12月31日之前,按就近原则仅调整给我5亩地,也无经济赔偿.也没有一个说法。2014年1月10日,大队才给了我一块远地,孬地,里面还长着别人的藕,三月份才能挖,承包合同四月份才能给我签。每家几乎都有二十多亩地,有着几百家农户的林家台大队,需调地150亩给26户移民种植,怎么调地,没公开,没公示,后来只听说有的农户拿了4亩,有的拿了6亩,有的拿了8亩,有的有生活补助,有的没有,大队考虑了不相关因素,滥用职权,柿子专捡软的捏,拿了我家16亩,占了150亩的十分之一强,没有生活补助,还直接造成我作为职工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被公然粗暴地侵犯,性质极其恶劣,是典型的乱作为,四年前林家台大队为什么一下子收回我家16亩地?现在给了我5亩,还是相当于拿了我家11亩,林家台大队应当提供涉及到具体拿地数据的合理合法的实施方案,法律依据或规范性文件,否则,不公平,也难以服人。三级复核明显处理不公,让我旧痛未除,又添新痛,冤上加冤。 在此请求长江日报和市治庸办领导聚焦报道我的四年信访积案,督促有关部门查清事实,纠正错误,归还原有的全部或部分耕地并赔偿损失。不甚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