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中午12点35分,项目部出现10余名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在项目部营地内出现,并滞留几分钟后全部进入桃园公司龙潭嘴电站安全科长杨波的房间。
2014年4月10日下午13点25分,经我部观察发现事态有恶化的趋势,我部立即电话报告宋洛乡派出所秦所长,请求其派遣警务人员到项目部,保证我部国有资产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电话通讯记录);
2014年4月10日下午14点31分,在宋洛乡派出所所长到场时,桃园公司龙潭嘴电站安全科长杨波指使现场挖掘机将我部15型装载机(国有资产,原值约5.0万元)推下河中,同时召集事先安排的社会人员在项目部大门示威,同时言语挑衅我部员工(带有钢管等工具)(照片),我部极力克制、并安抚员工情绪,未造成群体事件,我部立即要求宋洛乡派出所秦所长,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等,但时至报告发出时,相关人等还未得到处理。
我部再次恳请政府相关部门予以此次事件严肃处理,确保国有资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事件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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