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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4-4-16 16: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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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法院关于网友在东湖社区反映庭长打人事件的回复
4月13日,看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副院长吴开明、副院长张志文、监察室主任江英、研究室主任卢凌云等组成的舆情应对工作专班,研究室第一时间将网络舆情上报市委宣传部和黄石中院,工作专班迅速与新冶特钢公司、金湖派出所、大冶市人民医院等单位联系,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核查,现查明网民所发帖文严重失实,帖文所称“民庭庭长陈某”实为立案二庭庭长程良映,其在此事件中并无违法违纪行为。
具体事实经过如下:
4月7日下午15时许,我院立案二庭庭长程良映之子驾驶私家车行至大冶新冶特钢公司门前路段时,新冶特钢公司一辆无牌照拖拉机横穿公路,与其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其车多处损伤。后程良映及其妻赶到事故现场,新冶特钢公司相关人员同意维修车辆,双方为维修范围发生争执、吵骂,新冶特钢公司储运部和保卫办工作人员近十人与程良映的妻儿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双方互有损伤。其间程良映始终保持克制情绪,从未动手打人,并进行了多次劝阻和制止未果。经双方报警后,金湖派出所民警对此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程良映妻儿和新冶特钢公司三名职工均到医院进行治疗。程良映专门到医院看望了新冶特钢公司受伤人员,诚心道歉,表达了双方和解的愿望,得到了该公司三名职工的谅解。因治疗尚未终结,该案的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大冶市人民法院
2014.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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