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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6-29 11: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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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武汉理工大学的一名大四学生,想向您寻求法律援助。
我的基本情况是:2012年在学校组织的大学物理和2014年线性代数考试中两次夹带作弊,第一次被记过,但学校并未按照合法程序告知我可以申述,第二次带了夹带并未实施作弊行为被监考老师发现后积极认错,在没有收到任何其它教育的情况下突然被通知开除学籍。学校的依据是学生手册规定两次作弊予以开除。
我和父母一起去求情,多方努力未果,打算走法律程序维权。因为我的作弊行为的确是不对,也应该受到惩罚,但是无论是动机还是实际过程中,我并没有对他人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害,而学校开除我学籍,是剥夺了我在我们学校继续受教育权,并且我已签了中科院广州化学所的工作,如果开除学籍,我就不能去那里工作,于我及我整个家庭有重大损失,对我整个人生也有不可估量的损失。
2008年12月20日撒贝宁主持的《今日说法》中,有个和我一模一样情况的的女孩被四川美术学院开除,法院判处女孩胜诉。
我希望向社会寻求法律援助,希望国家法律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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