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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冯升 通讯员 吕凌)近日,记者从大冶市武装部了解到,为鼓励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参军入伍,全国、省、市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联合下发《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比例,并提出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入伍。
据了解,2014年夏秋季征兵命令,大冶市今年征兵工作已经在6月份全面展开。7月31日前由各乡镇、街办、开发区组织进行报名和初检初审,8月1日至8月15日由市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8月10日至9月5日进行政治考核、复查和定兵, 9月5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和输送。而征集主体对象是高中以上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据大冶武装部负责人介绍,如今大学生入伍后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伍后2年内可以接着上大学,同时,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统一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增发政策,本科生增发100%,专科生增发50%。以大冶市2013年人均收入为例,本科生入伍两年优待金农村户口为37600元,城镇户口为41600元,专科生两年优待金农村户口为28200元,城镇户口为31200元。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和经济补助,每年共计11100元,一般部队2013年两年义务兵退伍,退伍费共计约22200元。
已被大学录取的学生退伍后还可以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低于6000元的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本科生最高可获得24000元学费减免。大学生入伍两年后再上大学,学费减免,退伍费和优待金完全可以满足读大学所需费用,既为国防建设做了贡献,也为家庭减轻了生活负担。
据介绍,大冶市也出台了两项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对退役士兵可免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继续实行《鼓励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暂行规定》,政府今年将继续拿出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符合条件的入伍大学生。
又讯(记者 陈姣)《关于贯彻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及自主到企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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