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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谢伦合任然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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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上海市 2014-7-16 12: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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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况 反 映
我叫檀天国,男,现年42岁,家住湖北省枣阳市车河管理区林果茶业公司秋树湾组。
因我和谢伦合之间发生经济纠纷,20135月的一天谢伦合用铲车铲路、拦路、打人,我当时已报警平林派出所赶到现场解决此事,派出所让我们被打伤的人先去住院治疗,又询问了相关材料,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2014125日至26日,因我找谢伦合催要转让地款一事而发生争吵。谢伦合不但不还款还于2014129日至30日(阴历大年三十),让他八十多岁的父母赖在我家,让我过不成年,砸坏了我家里的不少东西,还跑到我厨房里小便,我当即向平林派出所报了警。平林派出所接警后,当天值班的是所长王强,但他当时不在值班岗位回到枣阳家里过年去了,就让平林派出所里的两名协警赶到现场处理,协警来了一看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他们说没办法解决就走了,导致我有家难归,不能回家过年。之后,我又先后向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政法委和襄阳市公安局都报了警,同时我向政法委刘书记、市公安局纪检郭书记都分别反映了情况,最后平林派出所王强所长在晚上六点多给我打电话,说他们派出所有人到现场调解让我回家,我让我妹夫、妹妹开车送我回家。我外甥张辉见我家大年三十天都黑了“对联”还没贴,也赶过来帮我家贴“对联”,平林派出所里的两名警察也在现场。我回到家门口,发现谢伦合已把我家大门上锁,我电话问派出所王强所长怎么办,他说你把锁砸掉就说是我们派出所砸的。我按所长意思刚把门弄开,接着谢伦合又带着一帮人把他父母往我家推,让他们住在我家,叫我过不成年。同时,谢伦合当着派出所出警人员、车河综治办领导、车河管理区值班党委领导的面,把我家大门砸坏,还打伤、咬伤三人,分别砸坏了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还把两辆车的八个轮胎全部戳破,这个时候派出所王强所长才从枣阳赶到现场,我们要求所长给我们解决,所长说等春节假后正式上班、车辆损失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解决。2014219日车辆损失及人员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车辆损失金额9350元,三人鉴定为轻微伤),公安机关把谢伦合的行为定为刑事案件,枣阳市公安局给我出具了《立案告知单》、平林派出所出具了《接受案件回执单》,并且襄阳公安网上还给我发了信息,内容是让我凭《接受案件回执单》询问、监督案件办理情况。我催问过平林派出所多次,派出所王强所长说人跑了,至今未抓到,我们也没办法,但我们公安机关已经把他定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派出所王强所长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不但不想办法抓人,反而找到了车河管理区党委,压制我们协商调解,若我不同意调解,就不让我的儿子檀凯在车河管理区综治办上班了,也不让我在车河林果茶业公司当连长了。我当时就不同意调解,并要求公安机关及时依法处理赔偿我的损失。并且向派出所检举了谢伦合数年前在广东省珠海开货车填海时撞人至人死亡,事后摘掉车辆牌照、扔掉货车潜逃回家;再一次是在枣阳市吴店镇开货车贩卖油糠时撞人后肇事逃逸。所长说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立案调查的,也不知道派出所所长是否向有关部门反映,立案调查了。
在之后的这段时间里,谢伦合逃跑在外,找黑道上的人威胁我多次,我一直没有理会他,等着公安机关给我解决。我等了两个多月,2014425日平林派出所通知我说谢伦合已被抓获并送进了枣阳市第一看守所。哪知道只过了三天我在平林街上看到了谢伦合,我当即找到平林派出所去问明情况,他们说谢伦合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我找派出所讨说法:谢伦合在外潜逃两个多月,好不容易抓到了,事情还没有解决好怎么又放了?我的损失怎么办?再说你们把他放了对我们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为谢伦合之前对我挑衅闹事多次,多次动手打伤我及家人,出来后还到处买供串供,找人为他作伪证。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在没有处理好案件之前对谢伦合进行收监。平林派出所答复说:这是枣阳市局的意见。接着我们又找到枣阳市公安局信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说是法制办经办的;我们又找到法制办,法制办工作人员说是襄阳市公安局领导到枣阳市公安局合议办理的,并且还问我们:襄阳市公安局领导没有跟你们见面吗?我的确没有见到任何公安机关的领导给我谈及谢伦合的案子。事后,我才通过多种渠道打听到谢伦合在外潜逃两个多月期间,一直在花钱、找关系,最后找到了襄阳市公安局领导插手此案,导致伤人、毁物案迟迟不能结案。2014528日,我接到“襄阳公安”给我发的短信:您举报的案件已破案,由平林派出所承办,您可凭民警出具的《接收案件回执单》询问、监督办理情况。我又找到平林派出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要求尽快解决我的问题,所长却说襄阳市公安局领导插手这个案子了,我也很为难。我始终想不通的是:这个案子人证、物证俱在,证据确凿,而平林派出所所长却说他很为难,难道公安机关办案不是以证据为准绳吗?新闻媒体经常报道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一定要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且要求严厉整顿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而襄阳市公安局个别腐败领导却在干预此案,导致谢伦合伤人、毁物案难以进展。
  谢伦合在取保期间,曾多次找我挑衅闹事,把我酒店做的新招牌撕毁,经常性用他的车横停放在路上(有停车拦路的照片),导致过往的客人的车辆不能到我酒店,严重影响我酒店的生意。我曾多次向派出所报警,派出所出警后让他将车辆移走,但其拒不服从,然后出警人员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就走了,此后我多次报警,派出所不再出警,然后我又逐级向枣阳市,襄阳市公安局多次报警,派出所还是不出警。各位领导,谢伦合在刑事案件取保期间,仍然在挑衅闹事,可是平林派出所已被他买通,任其胡作非为,像这种情况还能继续取保吗?各位领导,我所反映的情况希望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否则,我会依照法律程序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直至中央。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会给我们普通老百姓一个真正说理的地方,我更相信各级领导会秉公执法解决好我所反映的问题。
                            情况反映人:檀天国
                                      2014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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