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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恶霸村支书为何还在领导位置上鱼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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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7-30 07:42:29 |阅读模式
当阳市河溶镇郭家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在十六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骗取国家专项资金、霸占集体林地中饱私囊、横行乡里、祸害村民。在上海市、宜昌市,购房多套,现在是高楼耸立,小车飞驰,气吞山河。一个小小的村官,一年几千元的“皇粮”,何来这种奢华?何来这种阔气?是十几年的村官养足了他的霸气,是虚拟的数字叠起他的金山。
潘正海从2004年—2014的中两次受党内严重警告,一次被法院判管制一年,这样的恶霸村支书为何还在领导位置上鱼肉百姓呢,是因为他有很多保护伞,在历次被调查时都能化险为夷。
今年群众在网上举报潘正海违纪违法的事实共10件,涉案资金700余万元。归纳出几点如下:
一是非法持有猎枪,袭击过路车辆。
二是霸占集体林地400余亩,中饱私囊,共计450余万元。
三是利用职务之便,强行改变土地整治项目,为自己开挖林地40亩,硬化道路1公里,涉及资金100余万元。
四是虚报工程量,虚开工程发票、套取国家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青苗补偿费38余万元。
五是坐收坐支6万元,收入不入帐。
六是严重违反中央的八项禁令,公款吃喝,20112013年每年生活费达十几万元。
市纪委于5月份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他本人也承认,在他的授意下,村会计利用虚报工程量,套取国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1万余元,虚开工程发票6万元,在村帐目中列支。收入不入帐,坐收坐支农户交纳的宅基地款6万元,所套取的资金用于支付20112013年度的生活费及其他违规支出。市纪委调查定性说是违反财经纪律的错误。这难道是一点小错误吗?应该有袒护之嫌吧。
在查处问题时避得就轻,对问题严重的跟本就没查。比如:霸占的山林、胁迫施工方改变土地整治项目等。
作为村支书本应该为村民办实事,而潘正海却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牟利总计500余万元。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他依然逍遥法外,安然无恙,继续任职。难道法律是为保护贪污腐败份子的,政府有关部门本应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可是地方政府一些官员却与《宪法》背道而驰,明目张胆包庇腐败,拳养黑势力,鱼肉百姓。
严惩贪污腐败,以平民愤,让藐视法律尊严的违法份子,受到应有的惩治,不要让“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空法。如果连潘正海这个恶贯满盈,吃村嚼户的村官,巨贪都清除不了,就谈不上公道正义了,跪求重新调查,依法处理,清除国家人民的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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