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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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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十堰市 2015-11-6 1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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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法制社会里,依法治国、依法理国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和法治中国的趋势。要行医还是要持证,就像要教学一样,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才能上岗,以免误人子弟。只有这样我们的法治中国才能有序健康推进。既然各行各业都有行政行业监管,就要履职尽责。向高医生,医术又高,老百姓都能接受他,他能缓解病人的痛苦,作为地方的非物质医学的传承我们应该加以保护,但高医生年岁已高,专业的考试对他是很困难的,就造成了无证行医,无证就是非法。怎么办?这就是考验我们行政部门对行业监管的能力了。也是应该思考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任何法律、制度都是围绕人的意志,大众的意志而设立的高于了人的和大众的意志,那这样的制度人们会忽略的。就我本人是支持高医生在乡间行医的。人总是要有所作为的。高医生做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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