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8-4 16:38:13
|阅读模式
我于2014年5月26日在黄冈浠水散花滨江新区绿金广场认购了一套商品房,现已经交了 2000认筹金和10000定金,原定于三个月后也就是8月25号交首付,但是我7月8号去看房子的时候发现这个房子是工业性质的用地,房子产权只有50年,而且首付要交50%,按揭最多是10年,而且是比商业贷款利率高1.1倍,这些问题看房之前,销售人员都没有跟我说清楚,而且他们的房子到现在房子的预售证都还没有办理下来,所有我现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要求他们退回定金。我也咨询过律师,他们没有取得房产预售许可证,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工业用地性质的土地是不能建商品房的,所以过失在于他们,我们消费者有权要求他们退回定金。可是他们一直拖延时间,不退给我。希望有关记者前去调查一下,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