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队队伍管理的关心、关注! 看到您所发的网帖,我队领导极为重视,当即派人对您所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举报“沙洋县车辆管理所所长利用其所长职务为自己谋取私利,其利用职权为其老婆拉保险业务,凡是在其老婆手中购买过保险业务的车辆检车和上牌都由其亲自办理,所有的车辆是一路绿灯,其老婆在保险公司的回扣收入每月过万”的情况。经查,其妻子系沙洋财保公司的正式员工,其妻子的收入都由沙洋保险公司按其业绩发放,您所举报的“其老婆在保险公司的回扣收入每月过万”的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您举报“在沙洋检车站私有化中,其自己也入股,利用其手中的权利使得检车站为其私人关系所拥有,和其领导同流合污,使得其他竞标人出的比他们更高价都不能竞得其所有权,最后不欢而散,不了了之”的情况。经查,我大队根据公安部、省厅关于机动车检测机构一律与公安机关脱钩的相关工作要求,对原沙洋检测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在拍卖中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关于您举报“其还利用权利买卖号牌,那些吉利号、连号都是其赚钱的门路”的情况。经查,我队车管所机动车号牌的发放一律是车主“网上自编自选”,或者在车管所大厅由车主“50选一”的选号程序,不存在其利用手中权力买卖号牌等情况。 希望广大网友对我队的队伍管理工作继续进行监督。联系举报电话:0724-8562021。 沙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