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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4 09: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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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祖居生态环境、制止福建开发商毁山、毁林采石、在多次与之谈判未果的情况下我们在外地务工的29位村民回家采取了过激行为、触犯了法律。可大悟县公安局不是依法办案、而是借机勒索钱财。对我们中的7人进行拘留、对22人以缴保证金的名义勒索先金31万余元。其中9人发了‘取保候审通知书’、其余的既无‘通知书’、又无收据。事过法定期限、公安局既不撤案、又不退还保证金。几经交涉、毫无反响。今年6月下旬向有关部门申诉、8月2日大悟公安局答复‘案件还未撤销、31万元不是保证金、是赔偿款’。真是岂有此理。没撤案、那我们29人还负案在身、为犯罪嫌疑人。赔偿款应由法院裁定、不在公安局职权之内。为此、我们诉求有关部门督促大悟县公安局依法撤案、退还保证金。呼吁广大网友监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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