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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9-12 07: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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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早在1997年秋就巳明文規定,在第一輪土地承包期[十五年]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并给农民颁发土地承包经営证书,2003年国家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和規笵了相关程序及操作流程,2005年春国务院也明文規定要在当年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发放到户.但时过十多年,蕲春县政府对中央和国务院这一重大政策及政令却是阳奉阴违,偷梁换柱暗度陈仑:在2005年他们只为农民颁发了缩了水分的水田承包经营权证,而大面积的山林旱地果园鱼塘均未填入证中,而更为荒唐的是,县政府出于不可告人之目的,把理应为农民补发的林权证县政府竞反其道而行之,于2004年秋违法为村集佂颁发了永久性林权证,导致村干凭借此证大量倒卖农民山林树木从中谋取暴利,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由于村干有林权证,他们借机倒卖集体山林,违法收回承包山林,转包他人从中谋利无恶不作,严重破坏了二輪承包秩序.刘河镇大公村二组四十二户村民承包山林已有三十多年,为了増加农民收入,从2010年春开始他们向县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林权证,砍伐证,他们前后跑了近五年数十次,但县镇政府就是拒不办理这实在太沒公道.最近本人从有关单位查获到两份奇怪的文件,一份是蕲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一份是刘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内容一样,只是开头和未尾人名有所不同,这两份文件只打雷不下雨,具体工作一个字也未干,真正是典型的文字游戏,县镇政府领导是欺諞上级领导还是糊弄下面百姓?请求省委省政府领导能派人下來调查是否属实为民排忧.
刘河镇大公村胡汉生 电话152720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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