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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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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州叶子 于 2014-9-16 09:52 编辑
位于随州市东城区蒋家岗社区三组前几年因为占用农民土地,土地赔偿款一直没分下来,经过去年下半年该组全体村民到居委会几次的上访,今年款才发放下来,发放下来后才发现,人均赔偿是1.3万元左右,家里独生子是双份,在村落户女儿却只有人均的三分之一,今天要在这里把情况详细的说明一下,投诉维权。
我是蒋家岗社区三组土生土长的常住村民(父母常住户口),村占用土地补偿只分男孩(哪怕儿子结婚户口迁走不在本村,爱人户口也一在本村的都有权力享受常住户口的权力,得到的赔偿),而我一个常住在本村的村民,就因为是女儿,却只享受了人均三分之一的分配权,是谁剥夺了我的权力,村委会大路旁的标语“生儿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这些话看起来是多么的可笑。
投诉维权一:请问我是不是父母的女儿,我是不是常住人口。
二:我丈夫是婚迁过来的,就跟儿子结婚媳妇婚迁过来一样的道理,该不该享受分配。
三:请问我的孩子在蒋家岗社区领的准生证,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我孩子是不是常住人口?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新型社区国法”吗?这里凭借东湖论坛的平台投诉一下,希望有关政府领导帮忙解决一下这所谓的“新型社区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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