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湖北省孝感市 应城市民政协理员的合同问题
关于2014年湖北省孝感市
应城市民政协理员的合同问题
我们自2010年9月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民政,12月份上岗搞民政协理工作,至今已满3年半了。当初的合同签的是三年。2010年签合同时,相关部门并没有告知我们公益性岗位是三年一换;2013年12月份合同期满之前,我们到民政局询问合同到期后的相关事宜,当时民政局告诉我们想上班的继续上班,又不是没有人发你们的工资。就是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一直在岗位上兢兢业业的工作到了2014年的5月19号。由于从2014年元月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拿到工资,于是我们决定20号到民政局办事的时侯,顺便问一下工资的情况,结果被突然告知合同已于2013年12月到期,现在只是按原合同补齐2014年1-5月份的工资。我们当时一下就懵了。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现实!!!!!你让我们这些在这个岗位上奉献了42个月的协理员情何以堪!!!!在这42个月里我们拿着平均不到900元工资,而且没有其他保障,从事着最繁重的基层民政工作。每天的车费7——16元不等,到财政拨款办事车费都是我们自己出,这样算下来,每个月拿到我们手上的钱有多少?在这个群体中大多数人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年青的也都是风华正茂拥有高学历的年青人。我们为什么在这个岗位上呕心沥血的做到现在,那是因为在这期间,我们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工作,为了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我们愿意奉献!!!但是现在的这个结果是我们每个协理员都无法接受的。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
第一,我们作为劳动职工,应该享有知情权,前前后后三年半的时间,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们公益性岗位是三年一换的。民政协理员多数年纪不小了,三年半奉献于辛苦的基层民政岗位,却面临合同已到期的问题,无人出来讨论合同续签的问题,这让我们协理员情何以堪!
第二,现在国家政策一再强调平等和谐,以人为本,表现在劳动岗位上则要求同工同酬。在物价飞涨的今天,民政协理员的工资开始说的1000元每月,后来实际发放800元每月,简直是廉价劳动力还不如,同工同酬何在?以人为本何在?
第三,同为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的协理员是1200元每月,五险一金。同为民政协理员,据“陂财社函 [2013]156号”文件, 从2013年元月1日起,黄陂民政协理员的岗位补贴按照1350元人月标准发放,人月提高450元。而我们应城市的民政协理员却每月800元钱,自2013年涨至938元每月,还得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就是失业人员)自己买养老保险,其他医疗保险都没有。公平何在?
第四,即使下岗,也应提前通知;但是合同问题直接没有给个明确说法,国家劳动法规定,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双方无合同签订的情况下要按双倍发放,。
第五,根据劳动法,劳动职工合同期过后用人单位没有明确提出解除合同,劳动者还在上岗的,合同自动续签。现在我们已经多上了9个多月的班,这9个多月没人通知我们合同的事情,那就应该视为已经产生新的劳动关系。
第六,我们的劳动合同签的不明不白,工资由就业局、财政局负担;干的是民政局基层的工作;合同却是与乡镇签订。现在民政局说合同的事找乡镇,乡镇却以没有市政府文件精神为由不好处理。现在民政协理员年纪最大的都48岁了,均属于再就业困难人员,请市政府下文件,妥善解决我们的工作和薪水问题。
想当初,经市民政局安排,我们民政协理员于2010年12月,都分配到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开始忙碌起来。民政工作,涉及到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殡葬改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双拥、残疾人服务等方方面面的工作,每一个任务下来,我们都要去适应,不懂的就向其它同事请教。刚开始和困难群众打交道,被别人误解甚至谩骂是常有的事,不过现在都习惯了。但每天的工作量特别大,感觉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情,压力也很大。 民政工作很锻炼人,这样我们很多能力也被激发出来了。我们也希望能继续留在这个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心力。
应城市全体民政协理员
20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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