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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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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蟠龙晓渡 于 2014-9-29 11:06 编辑
昨天有几十个市民在市委市政府门口闹访,这些人就是个法盲,聚众闹访违反了宪法也触犯了政府的底线,于是出动了警察,抓了为首的刘女士、邱女士。其余人作鸟兽散。
这些人来自考棚居社区,是那里的拆迁户代表。按合同规定开发商应该在合同签订之日后三年交房子,可是快四年多了,那里成了一片菜园地,还迁遥遥无期,连过渡费都拿不到,于是他们开始了上访,七月份说是八月动工,八月份说是九月动工,九月份说是十月动工。马上就到十月了还是没有动静,于是他们才采取了过激行动,确实是情有所原。但是法律是无情的,据说他们前几时还在古楼街办门口堵过公路,不让他们接受点教训还不知道会闹成么样(据说他们还准备到北京群访)。但是光靠警察执法能够解决根本问题吗?如果我们的执法只是针对弱势群体,只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我们不能选择性执法,必须依法行政!
叶市长自上任以来,在多种场合,多次说过要依法行政,希望不是口号!
依法行政必须要督促开发商按期足额地支付过渡费。按鄂州市有关规定,开发商的拆迁费用应该专户存款,由市拆迁办(现在据说是街办)监督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可是这个开发商(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根本就没有这笔存款,他们这几年还是靠拆迁户和购房户交的钱来维持的。
依法行政工商局应该依法吊销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该公司的注册信息都是假的,这个无需调查就可以证实,只要认真看哈该公司的注册资料就行了:公司注册地址“南浦南路东侧第三层”,本身就是地址不详,依法是不能登记的。该公司变更后的地址是“新民街与胜利巷交汇处”鄂州市没有这个地名。(这个还应该让工商局的有关人员出出汗了)。
依法行政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的拆迁许可证应该作废。该公司的拆迁许可证早就过期了,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延期,应该作废了。同时该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不到三亩,该公司实际拆迁快二十亩了。这个违法违规就在房产局的眼皮底下,有关人员该不该出汗呢?
依法行政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的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作废。该许可证应该是在拆迁完成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批办,可是该许可证却在拆迁许可证没有办理之前就已经办理了(还没有开听证会)。
依法行政国土局应该将湖北昊坤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用地依法收回。该项目用地由两块组成,最近的有五年了,按照国家规定两年没有动工土地就应该收回,更何况还有一块土地是2002年5月22日就卖了的,现在十二年都过去了。更有甚者五年的那块地还是伪造拆迁户的签名拍卖的。
依法行政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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