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牌害人害己 法网恢恢严惩不贷 10月9日上午,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凉水河截获一辆使用套牌的违法车辆,并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王某依法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9日上午8时许,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马贵生带领民警在凉水河辖区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悬挂着鄂FXXX车牌,但车身处却印有“湖北十堰某公司”的字样的小型面包车。马贵生凭着多年累积的丰富工作经验觉得事有蹊跷,于是要求司机出示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情急之下,驾驶员王某竟谎称行驶证恰好送去年审,并未随车携带。因其涉嫌无证驾驶,几位民警依法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查看,结果发现副驾驶座位下竟放着一副鄂C开头的牌照。至此,王某见事已败露,才无奈拿出一直随身携带的驾驶证、行驶证,并承认自己为了赶时间,在路上超速违章怕罚款,为了逃避罚款,在黑市上买了一副假号牌在路上用,今天到习家店办事,心想交警不会查,没有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民警立即依法对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车辆的王某,记12分,罚款5000元,依法收缴号牌,并处5日以下拘留处罚。 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危害大! (一)、流失了国家的正常税收和规费。按照法定程序,新买的机动车需交纳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保险费等各种税费后方能办理入户登记手续。若属营运的,还应办理营运证,交纳工商管理等相关费用。假牌、套牌车因为没有合法牌照,什么费用都“不用”上缴,一年下来便可少支出几千甚至上万元费用。若车主购买同类型车辆通过补领牌证套牌后,就可以两辆车甚至多辆车使用同一套手续,偷逃税费更是惊人,这些都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损失。
(二)逃避了交警非现场执法的处罚。随着交通管理中大量非现场执法手段的应用,由于假牌、套牌车隐藏车辆本身的真实信息,加上电子监控系统无法对假牌、套牌车作出准确的识别,只要不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对假牌、套牌车违停、超速、闯红灯等非现场执法“抓拍”的违法行为就无法得到及时查处,甚至出现张冠李戴的现象。同时已间接地助涨了驾驶人肆意违反交通法规的嚣张气焰,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交通管理增添了难度。并且,极易引起跟风效应。在他人遵守法律、法规,按章行驶的同时,假牌、套牌车违法行为人却随意实施超速行驶、超载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货运、营运驾驶人,其钻漏洞所获得的效益和方便,使遵守法律法规的驾驶人看到两者之间的差距后产生偏激心理,纷纷效防。
(三)增加了交通事故及刑事案件的侦破难度。实践中,假牌、套牌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除无法走掉的,绝大部分驾车者都会选择驾车逃逸,这不仅会延误抢救伤者的最佳时机,也会因号牌的不实给交通事故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阻力。同时此类车也充当了流窜犯罪的作案工具,由于此类车辆未登记入户,作案后迅速逃逸,就算被人记住了号牌,因“张冠李戴”,也难以查到真凶,导致案件侦破阻力重重,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
(四)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大部分假牌、套牌车本身就是走私、拼装、报废或是盗抢而来的“问题车”,来源成本小,车辆技术状况差,又未向保险公司投保,此类车防范交通事故的风险能力极差。一旦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高昂的医疗费用、损害赔偿使得车主或驾驶人难以负担,费用支付很难到位,受害人很难得到及时赔偿及救治,导致受害人索赔困难,增加事故处理难度。同时,假牌、套牌车被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为被套牌的合法机动车所有者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使用假牌、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处罚力度,对那些置法于不顾,铤而走险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发现一起,坚决依法严格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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