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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省平顶山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08:23:08 |阅读模式
投诉爆料
投诉地: -
投诉行业: -
联系人: 保护信息
身份证号: 无权查看
补充信息: 隐藏内容
是否愿意接受对方联系和帮助: 隐藏内容
联系电话: 保护信息
控诉书
控诉事由: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太严重,人命关天面前,玩忽职守不作为,执法不力,严重失职渎职,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依法出具法定《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验结果》等,导致我们不能正常进行工伤死亡认定和赔偿并包庇涉黑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凶手,致使涉黑人员逍遥法外。
我叫郭孟,汉族,现年47岁,河南省叶县人,郭园园是我女儿。电话:13525374489。
郭园园在郑州高新区优德公司打工。于2011年12月22号上夜班时,突然非正常死亡,2011年12月24日23时高新区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和法医朱云山到现场勘验4.5小时。2012年元月9日法医朱云山及刑事技术人员,在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对郭园园尸表做了详细的检查,并取走郭园园身上物品拿去化验。(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175条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2)根据《法医鉴定制度》鉴定公开第5条规定,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和《法医鉴定程序规则》第17条规定,尸体检验鉴定主要包括:确定死亡原因,推定死亡时间,判定死亡方式等,第28条规定,检验完成后,应将鉴定文书,送达委托单位,案件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检验结论告知有关人员。(3)《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243条规定,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被害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时至今日,郭园园死亡三年有余,在法医刑事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和详细的尸检情况下,作为死者的父亲我多次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无果。我只有上访,此案移交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办理,2013年3月19日郭伟涛承诺给我们不立案通知书,说要原件给原件,要复印件给复印件。2013年4月10日政委王致虎承诺4月12日一定让郭伟涛给我们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当我去找主管此案的领导郭伟涛时,郭伟涛今天说今天让我找治安大队开,明天郭伟涛说让我们找刑警队开,最后决定刑警队开,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尸检结果郭伟涛一会儿让找刑事技术室,一会儿让找市局九处,一会儿让找法医。可法医说,他们对公不对私。无奈,我又找郭伟涛,可郭伟涛说他对法医不熟悉不认识。郭伟涛今天推明天,明天退后天,今天让找这个明天让找那个,推诿刁难,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这不是高新公安局该案主管领导郭伟涛 ,有法不依,渎职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吗?难道作为死者的父亲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高新区公安局领导都不能给吗?如果没有尸检结果,为什么郑州高新区公安局向上级回复‘经法医勘查,郭园园系因病死亡’。结论从何而来。当我问到郭园园因病死亡及向上级汇报不真实时,郭伟涛说,是他们猜想揣测郭园园是因病死亡的,那是向省委市委汇报的,不是向你汇报的,与你没关系【有录音】。
在十八大召开后的今天,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顶风作案,有法不依、玩忽职守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这无疑是对党中央的公然叫板和挑衅,不禁让人遐想其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恳请各级领导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全体家属强烈要求,依法追究主管领导郭伟涛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雇凶打人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黑社会凶手的法律责任。期盼早日拿到法医尸检结果和不予立案通知书,能早日做工伤死亡认定,给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
                                                                     投诉人;郭孟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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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省平顶山市

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0-13 20:49:51
控诉 书
控诉事由: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太严重,人命关天面前,玩忽职守不作为,执法不力,严重失职渎职,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依法出具法定《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验结果》等,导致我们不能正常进行工伤死亡认定和赔偿并包庇涉黑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凶手,致使涉黑人员逍遥法外。
我叫郭孟,汉族,现年47岁,河南省叶县人,郭园园是我女儿。电话:13525374489。
郭园园在郑州高新区优德公司打工。于2011年12月22号上夜班时,突然非正常死亡,2011年12月24日23时高新区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和法医朱云山到现场勘验4.5小时。2012年元月9日法医朱云山及刑事技术人员,在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对郭园园尸表做了详细的检查,并取走郭园园身上物品拿去化验。(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175条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2)根据《法医鉴定制度》鉴定公开第5条规定,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和《法医鉴定程序规则》第17条规定,尸体检验鉴定主要包括:确定死亡原因,推定死亡时间,判定死亡方式等,第28条规定,检验完成后,应将鉴定文书,送达委托单位,案件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检验结论告知有关人员。(3)《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243条规定,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被害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时至今日,郭园园死亡三年有余,在法医刑事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和详细的尸检情况下,作为死者的父亲我多次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无果。我只有上访,此案移交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办理,2013年3月19日郭伟涛承诺给我们不立案通知书,说要原件给原件,要复印件给复印件。2013年4月10日政委王致虎承诺4月12日一定让郭伟涛给我们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当我去找主管此案的领导郭伟涛时,郭伟涛今天说今天让我找治安大队开,明天郭伟涛说让我们找刑警队开,最后决定刑警队开,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尸检结果郭伟涛一会儿让找刑事技术室,一会儿让找市局九处,一会儿让找法医。可法医说,他们对公不对私。无奈,我又找郭伟涛,可郭伟涛说他对法医不熟悉不认识。郭伟涛今天推明天,明天退后天,今天让找这个明天让找那个,推诿刁难,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这不是高新公安局该案主管领导郭伟涛 ,有法不依,渎职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吗?难道作为死者的父亲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高新区公安局领导都不能给吗?如果没有尸检结果,为什么郑州高新区公安局向上级回复‘经法医勘查,郭园园系因病死亡’。结论从何而来。当我问到郭园园因病死亡及向上级汇报不真实时,郭伟涛说,是他们猜想揣测郭园园是因病死亡的,那是向省委市委汇报的,不是向你汇报的,与你没关系【有录音】。
在十八大召开后的今天,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顶风作案,有法不依、玩忽职守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这无疑是对党中央的公然叫板和挑衅,不禁让人遐想其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恳请各级领导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全体家属强烈要求,依法追究主管领导郭伟涛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雇凶打人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黑社会凶手的法律责任。期盼早日拿到法医尸检结果和不予立案通知书,能早日做工伤死亡认定,给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

        投诉人;郭孟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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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网友  发表于 2014-12-1 18:26:33
控诉事由: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形式主义官僚作风太严重,人命关天面前,玩忽职守不作为,执法不力,严重失职渎职,不履行法定职责,不依法出具法定《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验结果》等,导致我们不能正常进行工伤死亡认定和赔偿并包庇涉黑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凶手,致使涉黑人员逍遥法外。
我叫郭孟,汉族,现年47岁,河南省叶县人,郭园园是我女儿。电话:13525374489。
郭园园在郑州高新区优德公司打工。于2011年12月22号上夜班时,突然非正常死亡,2011年12月24日23时高新区公安局刑事技术人员和法医朱云山到现场勘验4.5小时。2012年元月9日法医朱云山及刑事技术人员,在郑州第二人民医院对郭园园尸表做了详细的检查,并取走郭园园身上物品拿去化验。(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175条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2)根据《法医鉴定制度》鉴定公开第5条规定,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和《法医鉴定程序规则》第17条规定,尸体检验鉴定主要包括:确定死亡原因,推定死亡时间,判定死亡方式等,第28条规定,检验完成后,应将鉴定文书,送达委托单位,案件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检验结论告知有关人员。(3)《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程序》243条规定,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被害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
时至今日,郭园园死亡三年有余,在法医刑事技术人员现场勘验和详细的尸检情况下,作为死者的父亲我多次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无果。我只有上访,此案移交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办理,2013年3月19日郭伟涛承诺给我们不立案通知书,说要原件给原件,要复印件给复印件。2013年4月10日政委王致虎承诺4月12日一定让郭伟涛给我们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当我去找主管此案的领导郭伟涛时,郭伟涛今天说今天让我找治安大队开,明天郭伟涛说让我们找刑警队开,最后决定刑警队开,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尸检结果郭伟涛一会儿让找刑事技术室,一会儿让找市局九处,一会儿让找法医。可法医说,他们对公不对私。无奈,我又找郭伟涛,可郭伟涛说他对法医不熟悉不认识。郭伟涛今天推明天,明天退后天,今天让找这个明天让找那个,推诿刁难,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这不是高新公安局该案主管领导郭伟涛 ,有法不依,渎职玩忽职守、行政不作为吗?难道作为死者的父亲求要《不立案通知书》和《法医尸检结果》,高新区公安局领导都不能给吗?如果没有尸检结果,为什么郑州高新区公安局向上级回复‘经法医勘查,郭园园系因病死亡’。结论从何而来。当我问到郭园园因病死亡及向上级汇报不真实时,郭伟涛说,是他们猜想揣测郭园园是因病死亡的,那是向省委市委汇报的,不是向你汇报的,与你没关系【有录音】。
在十八大召开后的今天,郑州高新公安局纪委书记郭伟涛及相关人员,顶风作案,有法不依、玩忽职守不作为,严重失职渎职的行为,这无疑是对党中央的公然叫板和挑衅,不禁让人遐想其是否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恳请各级领导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全体家属强烈要求,依法追究主管领导郭伟涛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雇凶打人老板牛留拴及行凶打人黑社会凶手的法律责任。期盼早日拿到法医尸检结果和不予立案通知书,能早日做工伤死亡认定,给死者在天之灵一个安慰。


                                                                     投诉人;郭孟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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