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安徽阜阳的90后农民,住在孝感,长期在武汉周边做废旧轮胎回收的生意。 2014年8月7日,一个自称在宁夏中卫回收废旧轮胎的山东济宁男子,通过网络谎报事实,诈骗我13900元货款。 当时我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在武昌火车站对面“中山大道武昌火车站”站台处给他汇款,汇款后几天货物未到,发觉被骗,于是开始了漫长的报警之路。 大概是8月11号左右,我与骗子虚构的运输车辆联系,打算询问货物何时到达目的地,发现司机与卖货的人都联系不上,于是打电话报警。 我当时是在孝感,拨打孝感110电话报警后,当地警方询问受骗地,由于当日上午我是在武汉经济开发区常福与骗子联系的,于是他们建议我拨打武汉的110报案,于是我打了武汉的110.常福派出所的民警问我在哪里汇的款,我告诉他在武昌火车站,他告诉我应该去武昌火车站报警。 于是我又去到了武昌火车站站前派出所,站前派出所前台的女性民警询问了大概情况,我告诉他受骗经过,说汇款后从武昌火车站坐4号线到武汉站转轻轨去鄂州了,她告诉我武昌火车站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属于铁路公安管辖,说我这点小事铁路公安不会管,然后站前所的一个男警官给我出了个主意,让我回到我住的地方报案,让我谎称在孝感汇的款。 我回到孝感拨打110,别人还是告诉我要在受害地或侵权地报案,于是我坐火车去了骗子虚构的宁夏中卫,去到地方后发现这个地方根本没有这个人,然后我又去了银行卡所在地山东济宁,也是没有报成警,期间又和骗子联系上了,他又把我骗往河南濮阳,孝感汽车站,孝感火车站等地。最后我回到了孝感,在我居住的辖区报了警,骗子的同伙又谎称“派出所有亲戚”让我销案,到他河南台前报案,我把孝感方面的报警撤销了,跑到河南台前去,发现被骗,于是由回到孝感继续报案,孝感的派出所告诉我已经撤案不能再报案。 不能报警,难道就这样让骗子逍遥法外吗,我又于8月27号来到了武昌火车站,拨打110.武昌站前派出所的民警接待了我,录了笔录,让我到我的银行开户行去查询钱在哪里被取走的,然后到哪里报案,我又回到了孝感,到当初办卡的银行咨询,银行告诉我他们没有这个权利,这个是归公安管,然后武汉的110给我打电话回访,我把详细情况说了一下,武昌站前所的一个女警官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已经立案,由于骗子可以联系上,骗子又说退我钱,属于经济纠纷,我觉得这个应该属于诈骗,不属于经济纠纷,于是30号我又去了站前派出所反映情况,同时索取了一张报案回执单,接待我的警官告诉我不是经济纠纷,属于诈骗案。然后给了我一张报案回执单。然后就没有了消息。期间拨打过站前派出所的电话,询问情况,接电话的民警说帮我问问然后没有给我回电话。
10月17号星期五我又到站前派出所了解情况,值班民警告诉我受理我案件的民警没有上班,让我星期六再过来,今天我又过去了一趟,上午去到了告诉我民警休息了,让下午3点以后再过来,下午3.40分我又去到了站前派出所,值班的女警官连人都没有让我见到就把我打发走了,告诉我有情况会给我打电话的。 我有几个问题反映和咨询一下 1.我从8月7号受骗,11号左右开始到站前派出所报警,一直到8月27号才报上警,从开始报警到报上警历时半个月。 2.站前派出所给我的报案回执没有回执编号,无处查询。无处了解情况。是否已经受理、立案,不得而知。请问武汉的报警回执单是不是没有编号的?为什么平安武汉网上查询进展需要编号? 3.民警在录了笔录后没有向我要任何证据,我要提供一些证据民警也说不用 4.我非常想知道案件真实进展,不想再像皮球一样被推来推去。 5.受骗后骗子说退我钱而且手机可以打通就不属于诈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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