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快速查获一起残疾人无证驾驶机动车案。违法行为人朱某被依法给予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10月23日上午7时许,十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孙乃敏同志一行深入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和基层民警一道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当日上午10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左手残疾人独手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到加油站加油,民警遂上前检查,该人见有民警要检查时,神色紧张,企图逃离,民警快速出击,将其查获。经查驾驶人朱某(男,38岁,丹江口市均县镇人)系无证驾驶。 原来,朱某家住丹江口市均县镇,小时候左手残疾,由于朱某身体残疾,不能驾驶机动车。10月23日上午,因朱某有急事到六里坪镇,他不顾自己身体残疾,抱着侥幸的心理,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由于民警快速查获,及时消除了一起交通事故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被依法给予罚款2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再此,我们温馨提醒大家:请大家一定要时时刻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残疾人无证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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